| “玫瑰手下有三个行政主管的职位,其中上海办行政主管是个烂忠厚没用(或者假装烂忠厚没用)的主,拉拉是广州的主管,还有一个是北京的主管王蔷。王蔷在DB工作了三年,不过报告给玫瑰的时间并不很长。据她说,拉拉的前任,就是和玫瑰处得不好,结果玫瑰说服李斯特同意,把人家给炒了。王蔷对玫瑰显然不服气,她曾经把和玫瑰的不同意见写成e-mail汇报给玫瑰的上司——主管人力资源和行政的总监李斯特,但是李斯特又把王蔷的e-mail转发回给了玫瑰处理。王蔷怂恿拉拉说:‘单我一个人提,李斯特可能会认为我有问题,也可能会认为玫瑰有问题;要是你和我一起提,都说玫瑰有问题,老板就会想,总不会所有的行政主管都有问题吧?’王蔷的逻辑推断,拉拉明白。但是拉拉想,直接和李斯特沟通,就是越级申诉玫瑰了。越级可是外企最严重的行为之一。拉拉工作了六年,见过的越级行为多半以失意告终。也许当时就那件事情本身而言,你能赢,但长远看,基本上你还是输了。”
王蔷妄图拉上杜拉拉一起向李斯特施加压力,扳倒玫瑰,聪明的拉拉一眼看透,因为她“隐约觉得,本部门总监李斯特并无兴趣来为下属主持公正、评判是非,他更希望的是手下好好合作,别给他找麻烦——他把王蔷的e-mail转发给玫瑰处理,就表明了他的立场。对于李斯特而言,行政经理玫瑰比行政主管王蔷、拉拉们更重要,假如玫瑰离职,至少两年内,王蔷或者杜拉拉都无法承担起玫瑰的职责,这才是硬道理。”但可悲的是王蔷始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有着北京市的骄傲和自信的王蔷(看来北京女孩是逃不掉傲慢、自大的标签了)还在不顾一切的妄图把玫瑰赶走,最终离开的却是她自己。
我原来所在的公司情况比较特殊,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有两个老板,在开头几年,大家一起艰苦创业,其乐融融,相处得像弟兄一样,后来公司形势好了,矛盾就产生了,两个老板明争暗斗,争权夺利,人也变了(或者其实本性如此,只不过以前没暴露出来),虽然给我们4个部门经理分了股份(一个人5%),但后来的工作经历给我们的感觉却更加像打工的了,所以小股东没有权利,只有义务,我们几个所谓股东有时候聚在一起聊天,发的牢骚跟王蔷如出一辙:“如果一个部门经理有问题,那是我部门经理的问题,如果4个部门经理都有问题,就不单是我们部门经理的问题了吧?”现在想来,老板的确是有问题,那又能怎么样?无非两条路:老板换你或者你换老板,结果其实都一样,你自己跑路,总不见得老板把位置让给你不成。当然你也可以抗争,结果也无非是两种:被排挤到边缘或找到合适的人代替你,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生你的父母,没有谁是不能替代的,其实父母生完你之后说难听点也可以被替代。
还有一个例子,是发生在我们之后进公司的同事身上,公司领导信奉扁平化管理,基本上就是属于人人都要向他汇报,所以我们几个部门经理有名无实,与其说是部门经理,还不如说是项目组长呢。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少数后来的同事做了几个项目能独当一面的时候开始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可能也是看着我们几个部门经理拿着公司股份,也没干什么事,其实我们通宵达旦、废寝忘食的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在哪儿凉快呢,而且那点股份对我们来说还不如没有,因为是实实在在投钱进去的,离职了是否能退,按什么比例退还未可知,没有股份我反倒会走得无牵无挂。当然也正是因为有这些股份,老板想“鸟兽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还是有所顾忌,最好是我们自己提出辞职。所以后来的同事想取我们而代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退一步来说就算我们被替代了,他们也不想想,老板还是那个老板,我们的遭遇难道不会在他们的身上重演?所以我当年离职的时候对尚在坚持的其他几个弟兄说:“别看他们现在闹得欢,我们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果不其然被我一语中的,我们几个部门经理陆续走了之后也没听说把股份分给其他人了,没过两年,他们也都先后离职了,部分人跟公司闹得还很不愉快,听说被拖欠了社保和年终奖金。
职场之中要时刻知道自己的位置,在没搞清楚游戏规则之前,在翅膀没有足够硬的时候,在没有能力改变现状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夹着尾巴做人,低调一点,温顺一点,哪怕当你有足够分量的时候也不要恃才傲物,处处要挟老板,因为表面上可能老板一次两次满足了你的要求,但指不定哪天就会拿你开刀,历史上不少忠臣的悲剧命运大多如此,虽然现代社会不会因此有性命之忧,但被炒或被边缘化的滋味估计也不太好受,所以实在不行还是选择自己走人吧,不过也可以说是拜前任老板所赐,我离职后才有幸进入到职业生涯规划这个前景广阔的领域。
杜拉拉没被王蔷拉下水,算是躲过了这一劫,但马上更大的挑战在等待着她,办公室因为装修要临时搬家,这也直接导致了拉拉和公司的大牛——销售总监王伟的冲突,销售人员的傲慢也体现了核心部门和支持部门的差别,不过王伟后来却成了拉拉的男友,看来还真是不打不相识啊。 |